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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保释(2 / 2)


在记录完口供以后,文宇问自己什么时候可以走。

文良却说,“你现在的嫌疑还没有洗清,在调查出结果之前就在这呆着吧。”

“你等一下,如果我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呢?”

“你说说,你想怎么证明?”

“我看过死者身上的伤口,他的致命伤在心脏部位,被尖锐的凶器一刀毙命。而案发现场,我手上的匕首只是一把水果刀,血只染红了刀尖3公分左右,也就是说,出现在我手上的这把匕首不具备凶器的特征,这把水果刀太软了,根本插不进心脏。”

“但是这也并不能消除你的作案嫌疑。”文良虽然赞同他的说法,可这并不能证明他与本案无关,谁也不能排除凶手杀人使用了两种不同凶器的可能性。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死者的瞳孔散瞳程度和尸体僵硬程度,他的死亡时间最少也有24小时以上了,24个小时之前,也就是昨天的上午,我还在中北市。我乘坐的航班是西方航空1566号,中北国际机场飞西北的那次航班。航空公司有我乘坐的航班记录,我是中午才到的西北机场。下飞机之后我去附近的中行ATM机取了钱,无人取款机的摄像头可以证明。取完钱以后我打车来的长湖,路程一个多小时,出租车司机也可以给我作证,车牌号是西A36Q83。也就是说,我到长湖区的时间是在下午2点钟左右,就算我到了地方之后就第一时间杀了死者,那也不过短短的16个小时而已。所以,我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法医的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文宇就已经断言了尸体的死亡时间,这一点让文良略有感叹,他吩咐记录员把他的话全都记录了下来,并第一时间安排人去调查航班信息和ATM取款记录,以及文宇所说的那个车牌号的出租车司机了,临走前还对文宇说道:“你说的这些事情,我们会调查的,但调查出结果之前,你还是得呆在这。”

“你们最好速度快点,我还有自己的事情做。对了,给我根烟。”

文良在原地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着他。

“怎么?就算我真的是杀人犯,给根烟都不行吗?”

“当然可以。”

文良将烟和打火机给了他,只见文宇将香烟放在手上,用打火机均匀的熏烤着烟管,直到烟管略略发黑才将烟点燃,而后将打火机还给了他。

……

自从观察了尸体的状况之后,文宇已经胸有成竹,对于自己的作案嫌疑,他并不担心。因为死者的死亡时间在24小时以上,自己24小时之前在千里之外的中北市,根本没有作案时间,这就会导致自己的杀人行为不成立,刑警并不能把自己怎么样,果不其然,在等待了漫长的几个小时之后,文良打开了看守室的大门。

文宇笑着晃了晃自己手中的手铐,道;“怎么样,人不是我杀的吧?”

“你说的事情我们已经调查了,法医那边的鉴定结果已经出来,死者死亡的时间在30个小时左右,你确实没有作案时间。”文良一面念叨着,一面将他的手铐打开,“但,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才放你出去的,你先在这保释书上签个字吧。”

“保释书?”

文宇疑惑的看着这份保释书,直到他在上头看见了中北警方的落款才明白过来,“是郑彬那小子保释的啊?”

“你是中北刑警大队的刑侦顾问,我们当然会第一时间联系你的所在单位,虽然说你并没有作案时间,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跟这案子撇清关系,如果没有他们保释的话,你还得在这里呆一段时间。”

“谢了。”文宇笔走龙蛇的在右下角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下手印,他深深的明白,在这个事情上,文良已经给了他最大的关照,按照正常的流程,在结案之前,案件的信息都是不能对外公开的,而文良借着这个名义联系郑彬,无外乎是让郑彬自己想办法来捞自己出去。不过这件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是聪明人之间的默契。

“谢什么,如果你真杀了人,谁也保不了你。”

他点头。

“我还有个事问你。”文良将手铐收起来后,坐在椅子上问道,“你确定你是被人打晕的吗?”

“确定。”

文良若有所思的皱了皱眉头,道:“那你小子可还真是命大。”

“此话怎讲?”

“你再看看这个吧。”

他递给文宇一份检查报告,“在你的血液里,检测出了微量的乙醚成分,而且一氧化碳检测为阳性。”

“什么?”文宇瞪大眼睛看着这份血检报告,“他妈的,这个孙子忒狠了吧?这是要把我一块弄死的节奏啊?”

“是的,如果你确定你是被打晕的话,那么基本上可以推断出真凶是在你被打晕之后进入的酒店大堂,又用带有高浓度乙醚的毛巾捂住你口鼻,迫使你被动吸入高浓度乙醚,进入深度昏迷状态。这是为了防止你在被人发现之前提前苏醒。至于一氧化碳的来源我们也已经查明了,是酒店一楼厨房的煤气罐,真凶在让你深度昏迷之后打开了厨房里面的煤气罐,可是好在这煤气罐里面仅存的煤气不多,而且酒店大堂空旷,才没有让大堂内的一氧化碳浓度上升到致命的标准。你算是捡了一条命。”

听文良陈述完,他的心里一阵后怕!

这也解除了文宇心中的一种疑惑,那就是为什么自己被仇阳打晕之后,自己竟然昏迷到了第二天早上,甚至如果身边没有声音的话,自己还不会苏醒。

原来是乙醚加轻微的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易察觉,却杀人于无形。人体的血液中有一种叫做血红蛋白的东西,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的结合能力要比氧的结合能力强200多倍,而且血红蛋白与氧的分离速度却很慢,所以人体一旦吸入了一氧化碳,氧气便失去了与血红蛋白结合的机会,使得细胞无法从血液中获得氧气,使人体缺氧并且呼吸困难。而如果人吸入一氧化碳过多,或者空气中的一氧化碳达到一定的浓度的话,人就会窒息死亡。

他不敢想,如果不是酒店大堂面积够大,亦或者不是他走了狗屎运,酒店厨房的煤气罐煤气殆尽的话,自己此时会不会就不会坐在长湖大队的看守室,而是在长湖大队的法医解剖室亦或者是停尸房了?

而且,自己会不会再担上一个杀人之后畏罪自杀的罪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