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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 / 2)


  唐绵握着包的链条亭亭立在那里,脸颊边的发丝被她掖到耳后,露出姣好的细白脖颈,妆容精致,一对用眉笔浅浅描过的平直眉显得很精神。

  进到包厢,服务生退出去,里面仍有内间。

  黎靖炜正准备推门,一个男人从里面把门打开了。

  唐绵认识他,是那个凌晨出现在宏盛蓉城办公室的财务部主管,Jonny。

  Jonny瞧见门外两个人,打量的目光下意识落在唐绵身上,有那么一瞬间的错愕,视线下移,自然也注意到进包厢的两人十指相扣,他马上反应过来,调整神色往边上靠了靠,笑着打招呼:“来了?”

  黎靖炜牵着唐绵进去:“其他人都到了?”

  “我和George前后脚到,方君同William早到两分钟。”Jonny跟着进来,关上门。

  粗粗扫一眼,屋里还有叁男一女,几个男的唐绵都有印象,倒是那女的,看上去比唐绵还要小些,五官生得大方漂亮,穿着卫衣牛仔裤,正坐在那玩手机。

  杜方君扭头对沙发上那女孩说:“在台北嚷着要见,这会儿人来了,你倒捧着手机不肯撒手。”

  “哪儿呢?哪儿呢!”

  女孩抬头四下张望,然后跑过来,好奇地打量了下唐绵,又笑着看向黎靖炜:“靖炜哥,这就是嫂子吗?”

  当着这些年纪明显比她大的男人面,被喊嫂子,唐绵有些窘迫。

  Jonny翘着二郎腿在那起哄:“嫂子嫂子,女字旁一个叟,叟的意思是老头儿,Fiona你可把人叫老了,要我说叫‘小嫂子’最合适,你问Lester,我讲的对不对。”

  女孩真转过头问黎靖炜:“是这样吗?”

  有那么一瞬间,唐绵感觉到身边男人被打趣得略略局促,即便这份局促很快被他脸上的浅笑遮掩过去。

  黎靖炜虚搂了下她的肩膀,介绍那个女孩:“方君的妹妹,方禾,Fiona。还在美国念大学。”

  Fiona 笑起来有酒窝:“小嫂子好。”

  唐绵没有应下这声嫂子,只是腼腆微笑,对她说:“你好,唐绵。叫我Cecilia就好。”

  其他人里杜方君唐绵见过,另外两个郭裕同郑恩怀,黎靖炜又一一做了介绍。

  郭裕她觉得眼熟,但又一时想不起来是否见过。

  人齐了,杜方君招呼着大家上桌点菜。

  唐绵自然被安排在黎靖炜旁边,Fiona则坐在唐绵另一边,不时跟唐绵说话,言行间对她也颇为照顾,唐绵多少察觉到,Fiona在这里,让她跟这些大老爷们吃饭时神经不至于太紧绷。

  而且她也发现,包厢里除了她们两个,再无其她女伴。

  自打唐绵进来打了一圈招呼后,那位叫郭裕就不再说话,几乎变成透明人。

  可能考虑到Jonny同黎靖炜饭后还有会,几个男人都没喝酒,用果汁或豆浆代替。

  等菜上来,包厢里的气氛热络起来。

  Fiona好奇地问唐绵:“小嫂子,你是怎么跟靖炜哥认识的?”

  黎靖炜背靠椅子,手里夹着根烟,听到Fiona这么问,他低头抽了口烟,唐绵转头看他,恰巧看到白色烟雾遮挡了他脸上的神情,Fiona还在那巴巴望着自己。

  以唐绵的性格,很难在这样的场合甜蜜害羞地讲起“相爱经历”。

  在众人饶有兴致的注视下,她只能红着耳根假装平静地说:“在伦敦,我那时候在读书,遇到他——后来,在他舅舅的餐厅打工,就有见过面。”

  “黎靖炜”叁个字到嘴边,觉得不合适,“黎生”、“黎总”又显得生疏,叫不出“靖炜”,也还未习惯称呼他为“Lester”,便只能硬生生换成了“他”。

  杜方君笑嘻嘻:“我听到的版本可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么样的呢?”Fiona很感兴趣。

  闻言,唐绵抬起眼皮看他。

  杜方君收集齐大家的关注目光,理了理外套,清清嗓眼,徐徐道来:“十几年前在蓉城,某个秋高气爽的夜晚,有人在放学路上遇到流氓,就拼命地跑,没看路结果就撞到一个青年。背的书包,扣子一刮,挂住了那青年的衣服,衣服更是扯破了一截。自此,牵扯出一段难解的缘分……”

  唐绵听得怔了好几秒,十几年前……她在读初中?

  在记忆里搜寻跟杜方君描述对得上号的画面,对那天遇到流氓的事,确实有印象。

  不过,她只记得自己拼命跑拼命跑,最后跑到小区门口的巷子外,才发现那流氓早就没跟上来了。

  难道是——

  不由的,心跳有些加快。

  杜方君见她这样,猜到她定是记起来了些什么,笑着道:“有些事,就是冥冥中自有注定。”

  旁边的郭裕突然插嘴,幽幽来一句:“不就是件衣服,那衣服可不便宜。”

  “……”

  其他人怕黎靖炜不高兴,赶紧七嘴八舌的起哄,有人说这叫甘之如饴,也有人开玩笑的说,George你这句话真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郑恩怀直接端着那杯豆浆起身要敬唐绵:“他说话比较直,不过没什么恶意,相处多了你就会知道,别往心里去。”

  他没提给万宝放贷的事,唐绵不好意思,赶快起身:“我明白。我也是这样的人。以茶代酒,感谢都在这里面了。”

  和郑恩怀碰杯后,她喝了口果汁才坐回去。

  郑恩怀见她真不计较,爽快地道:“听George说,那天在蓉城,Lester还蛮喜欢我放的碟片?看来,我的音乐品味还是蛮不错的,等哪天你们办喜事,我一定高歌几曲。”

  唐绵对这种打趣的话一笑带过。

  黎靖炜看了她一眼,把烟蒂捻灭在骨碟上,他开腔:“行了,赶紧吃。方君同Fiona晚上还要回台北。”

  “不着急,今天不回去了。明早的安排刚被取消了,如果晚上你的会结束得早,我们去钓虾?好久没去过了,我今天听人说,香港开了家钓虾馆还不错。”杜方君笑言。

  Jonny接腔说没问题,说等下开会主要是他交代蓉城目前的情况,几句话就结束很快的。

  黎靖炜问过唐绵之后也说可以,话毕,他发现唐绵没动那只清蒸大闸蟹:“不喜欢吃?”

  唐绵倒不是不喜欢吃,正当季的时候也爱买,只不过她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可能会弄脏手的食物,她有很强烈的抗拒心理,一般情况下她在外面有其他人的时候,宁愿不吃。

  黎靖炜也注意到,只有他跟唐绵的手最干净。

  他是因为没怎么吃东西。

  看向唐绵的碗跟骨碟,又见旁边的Fiona正捏着排骨大快朵颐,他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

  唐绵正想说饱了,黎靖炜撩起衬衫袖口,拿走她手边的那只大闸蟹。

  黎靖炜剥螃蟹的动作很斯文,当他的手指沾上蟹黄,没急着用湿毛巾擦,而是继续慢条斯理地挖掉蟹脐跟蟹眉,他把处理干净的螃蟹掰开,用筷子挑出蟹肉,当一小碟蟹肉推到自己跟前,唐绵抬眸看向他。

  “吃吧。”黎靖炜正用毛巾擦拭根根修长的手指。

  “靖炜哥对小嫂子真好。”

  不知何时开始,Fiona伸着脖子羡慕地瞧这边,转头对自家哥哥说:“哥,你也给我剥螃蟹吧。”

  杜方君无情地驳回她的要求:“自己剥。”

  “哥,你真是我亲哥。”

  倒是Jonny伸手:“来,哥哥给你剥。”

  唐绵低头,没去看其他人,嚼着蟹肉,心里有满足也有羞赧。

  中途,郑恩怀哼着歌去上洗手间,Jonny剥完螃蟹,擦干净手也跟着起身,包厢里的小洗手间只能一个人用,两人就勾肩搭背地去外面的洗手间。

  包厢不远处就是公用的洗手间。

  两人排完水,叼着烟在盥洗台前洗手,嘴里说着含糊不清的话。

  “怎么样?”郑恩怀问。

  Jonny听他没头没尾这么一句,却明白他在讲什么,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估摸着能成。”

  “我也这么想的,这关系应该定了。要不然今天吃饭不会把人喊上,还让方君把他妹妹叫上,不就怕人尴尬不适应。”

  郑恩怀站在自动烘干器前,伸着手翻动:“这上了心,自然得好好哄着宠着。一家人,你帮我我帮你,没问题。只要别又是一头白眼狼就成。”

  Jonny扔了擦手的纸巾团:“应该不会。这女孩看着Lester的眼神,都含情脉脉、温温柔柔的,她应该是晓得Lester有个拖油瓶的吧?都没介意,听说处得也还行。那晚在办公室,这女孩整个就是害羞得不行,恐怕是被Lester吃得死死的。不过看别人的眼神还是不一般,不是小家子气的性格,肯定是聪明会来事那种——我之前有女朋友是海达的,我打听过了。”

  郑恩怀笑笑:“这是自然的,她方方面面肯定是要拔尖,不然李太不可能会硬是选她做新抱,听说还去泰国找人算过?——你说老太婆晓得了会不会气得半死?想要弄死他?”

  “Lester也不是省油的灯,现在竞争白热化,李太无外乎最在意两样东西,手上的权力同Philip。你看看春节这段时间,哪一样不是让她焦头烂额?气得在浅水湾的大宅躺了两天没去公司。说这后面没有Lester的动作,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这样说来,唐绵也挺好的,还挺旺他的。再加上,Lester不是过去像白纸一样干净的童男子,你给他找个纯洁无暇、单纯得不行的、胆小怕事的,绝对理解不了他那些过去。这个唐绵是他自己看上的,你什么时候见他主动带女人来跟咱们吃饭?”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就连以前的时文,要不是她整天追在Lester屁股后头,主动得让人发毛,Lester还不一定会着了她的道。”

  “说起时文,哎,她不是离婚了吗?”

  Jonny像在回忆这个女人,突然对郑恩怀:“你觉不觉得,唐绵跟时文在气质上还是挺像的。”

  郑恩怀啧了声:“我看你是女人玩多了,看谁都像,像个屁啊!姓时的就是个臭婊子,要不是她家有权有势,当年出事的时候,老子就把她五花大绑丢柬埔寨的山里去,让人好好收拾她,看她还敢不敢再兴风作浪。”

  “但这事也活该Lester倒霉,人单纯。”Jonny也不想提这段往事,具体情况他们还是后来听郭裕说的,即便他们不是当事人,但每回说起来都忍不住义愤填膺:“不过那个时文也没捞到好,Alex还不是没为她浪子回头,他俩相爱相杀那么多年,最后一个在国外离婚一个死无全尸,看到这种结果我也就放心了。”

  两人边说话边走回包厢。

  “其实我前几年在迈阿密见过时文一次,她还跟我问起Lester,瞧她那样,”郑恩怀冷笑:“大概还想着Lester。换做我,我也忘不了,这叫什么,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不懂得珍惜,直到失去我才追悔莫急。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对那个男孩说叁个字,我爱你。”

  “不要恶心人,不过她现在离了婚,指不定还真想回香港再攀上Lester,可惜以Lester的性格,这破镜恐怕圆不了。不过如果是Tracy,我倒还真怕搞出破镜重圆那一套。”

  郑恩怀点了点烟灰:“不可能,不要用你的想法去想他。大家嘴上不说,其实心里都明白,他要是真喜欢Tracy,不会跑到美国去同邓家说那些话。你看看印尼的事搞得多难看,谁不晓得邓志晟有个妹夫在那边做将军?搞鬼应该还不至于,但都没说出手搭一把,可见是有多生气。Lester当时还没回香港就给我发来万宝的财报,意思我很清楚,又过两天,就带人去日本,我以为就是养个女人玩玩,上心些罢了。直到今天看到他带这个唐绵过来,才真的确定,他那天跟邓志晟谈的是什么事。”

  Jonny说:“女人嘛,掀不起什么波澜!别的不担心,就怕他再遇上一个时文。”

  “行啦。”郑恩怀打断他:“这个唐绵跟时文还是不一样的,虽然我不是亲历者,但认识他这么多年,我是不相信他对时文有什么感情的。时文那个人啊,在我看来,更像是他们兄弟俩的猎物。你想啊,他那个时候年轻想事情也简单,人又刚从蓉城回来,心态什么都不稳,容易膨胀,心里更是憋着东西在,半推半就能把Alex气得要死,怎么可能放弃这种机会?但现在你看看——Lester除了他妈,什么时候这么主动伺候过人?他叁十好几的人了,经历得又多,看透一个小女孩不是很难的事吧?况且,刚才我们也听见了,人家都认识多少年了,那俩都是聪明人,感情这种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们也别咸吃萝卜淡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