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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程隔云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摇了摇头,侧脸对店主道:给我十枝白玫瑰,谢谢。

  吃完早餐后,程隔云抱着花,问唐宸有什么打算。

  唐宸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你不是要回家吗?我去酒店睡一觉,到时候联系。

  好。

  两人在街头分别,程隔云却突然回过头,叫住了唐宸。

  我不喜欢你吸烟。他问:能戒掉吗?

  好。

  没有多话,对方只回答了他这一个字。

  快走到这条街的尽头时,唐宸方才迟迟回首,程隔云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人海里,他看着转角的垃圾桶,将衣袋里的烟盒与打火机按分类扔掉。

  程隔云实在太久没有回到这个城市,久到他快忘了回家的路,也快忘了许许多多的事。

  今天天气不是很好,阴天。

  墙上的藤蔓刚刚发出新芽,新绿与老叶交错,某处开出黄花。花瓣又经风雨湿透,辗转落地,为行人的鞋底留下芬芳,最后被打扫干净,进入下一个轮回,如此往复生生不息。

  就像脑子里的记忆,人时时动情,所以情到深处便会不舍,然而一位又一位旅客终会到站,不断循环,直至死亡。

  他抱着自己的玫瑰,哼着《Byebye Darling》穿行在街道,终于渐渐找到所熟悉的事物,随后跟随着这一点细枝末节深究,逆流而上,来到老宅的门口。

  程隔云每个月都会让人来打扫,老宅没有人住,却毫无阴森之感,还因为采光良好而完全如故。

  《Byebye Darling》戛然而止,他不再唱歌,拿出钥匙,打开了这扇门。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川槿、milkywaylll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某鱼余 8瓶;秋田汪 6瓶;

  谢谢大家,咪啾

  第18章 那个渣攻名花有主

  院子里本来种着一颗桃树,它已经活了十五岁,却在十年前的夏夜被程隔云亲手砍掉,如今只剩下孤零零一截树墩和少数新芽。

  很多花草已经死亡,少数依旧存活,程隔云的手指不自觉插入泥土,捧起又落下。

  他记得从前后院种着竹子,因为夏日好乘凉。这里种着铃兰,那儿种着风信子,那有一株结香,这边还有一盆小小的迷迭香,做菜时要用的。

  有块地是专门给他种玫瑰的。在夏季,他每天清晨都会剪下一枝最美的红色玫瑰,然后插进父亲书桌前的花瓶中。也同样是那个夏夜,他亲手拔去了所有玫瑰,玫瑰刺扎得他满手是血,伤痕累累。

  他叫人打扫卫生,却放任花草不管,任由杂草疯长,好笑地试图掩盖旧日痕迹,想让自己回家之时能少丢失一分勇气。

  然而只要有一丝一毫浮出水面,一切都依旧清晰避无可避,就像他整日流连花丛,却心知肚明所牵挂不过几人。

  程隔云亲手拔去了杂草,泥土被连根带起扔到地上。

  大致拔完杂草后,程隔云洗净手,抱着他的白玫瑰打开锁,进入屋内。

  前几年的时候,这房子因为没人居住而遭过贼,程隔云让人报了警,甚至让叶舒枫过来帮他照看,换了锁,却单单没有亲自回来看过一次。

  客厅。

  客厅有两幅巨大的书法作品,都裱好了,挂在墙上。

  一幅写的《陋室铭》,瘦金体尽显文人傲岸以及熟稔技巧,不可谓不是大家手笔。

  另一幅写着苏子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字迹略显稚嫩,不过放在外行眼底倒也够看。

  这是程隔云十五岁时,同他父亲一并写就的。

  父亲说写《陋室铭》,放在客厅刚好合适,程隔云那时偏爱苏轼,就要写《赤壁怀古》。

  他看着那些字,心底却暗骂了句,似乎这么多年写下来不仅没什么长进,还越写越倒退了。又想到姜犹照说的什么,等他到三十七岁定会更优秀。绝对是哄小孩儿的鬼话,老男人果真不能信,等回去了必须要去他那儿闹上一闹才开心。

  桌上还摆放着茶具,一尘不染,宛如昨天程隔云方才离开此处。

  他把玫瑰放在一边,在茶桌前坐好。

  烧水,烫杯,取茶,洗茶,煮茶

  程隔云的动作已经有些生疏,十年间除非必要,他很少喝茶。

  一层热气升起时,程隔云不自觉出神,从前空闲的下午,他父亲便会和他在此对坐煮茶聊天。程隔云几乎将自己所有心事都说与他听,他温柔幽默又智慧,好像总能帮程隔云解决问题,然后逗笑。

  他父亲好友不多,到访之人多数是来谈论学术,只有他们二人在此,这茶才多了份人情。

  可是如今这茶太苦了,程隔云只微微一抿,便不敢再饮。

  他放下茶盏,再度抱起玫瑰。

  墙上有画,画的内容是黄昏与红玫瑰,三朵,一朵盛开,一朵含羞待绽,还有一朵已经快要枯萎。昏黄的光让红玫瑰的花瓣红到发黑,让叶子由绿到褐,下面写着一行小字。

  2006,1231,橙橙。

  程隔云又想起了被自己改掉的密码,才发觉这对于已经看过日记本的虞盛云来说,的确太好猜

  1991年,0101,程隔云的生日,1231,是他父亲的生日。

  记忆里他十二岁后,只要到了十二月三十一日,作息一向规律的父亲就会难得熬夜,然后和程隔云度过凌晨,最先对他说出生日快乐。

  这画就是在那时画的,他在飘雪的季节回忆着夏季的红玫瑰,就像在现在回忆着2006年,执着于已然逝去的东西。

  感情这般短暂,遗忘却如此漫长。

  程隔云走进厨房,发觉这很陌生,不像自己家。怀疑好久后才迟钝地想起,那是因为他很少到这儿来,而恰好时间又可以模糊一切。

  他有自知之明,晓得一直以来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都低得可怜,至今还有很多蔬菜连名字也叫不出来,只知道吃起来是那个味。

  程隔云十八岁之前靠父亲养活,十八岁之后靠饭店和外卖小哥养活。

  那时候基本他放学一回家,只要洗干净手往餐桌前一坐,香气四溢的饭菜就会就摆在他面前。

  他再度好笑地发觉得自己活得后退,没有半分长进。平日里随口说的玩笑话就算了,到现在居然还这般缅怀孩提时期,亲爹都死了,真当自己依旧是小孩吗?

  楼梯的扶手是木质的,程隔云伸手抚上去,非常干净,就像他和父亲都从未离开。

  扶手的尽头,一个木圆球,上被他理直气壮地刻着歪歪扭扭的字:

  程隔云的专属滑梯。

  他在读初中之前,这个楼梯一直都是他的滑梯。并非家里条件不好,去不起游乐园或者买不起玩具,而是程隔云太皮,他父亲对他又一向顺从,要星星不给月亮,所以从来不加以制止,还会因怕他摔倒,一路扶着他滑楼梯。

  可惜现在他不可能再滑楼梯了,也不会有人再扶着他滑了。

  程隔云顺着楼梯走,隐约记得二楼的步骤。

  他父亲是个文人,所以他们家里书房最宽敞。两张桌子并列,中间稍有距离,对窗迎光摆放,窗前原本种满了生意盎然的绿植,想来应该该已经死掉,也叫人清理干净了。

  程隔云从前最爱坐在这里,和他父亲一起看书。有时候他们品读同一本书,大手握着小手,在空白页上写下密密麻麻的读书心得与批注。

  风从窗户外吹进来,把绿植的叶子吹得沙沙作响,程隔云偶尔分神,抬起手掌到窗前,接得满手的阳光。

  只是现在这里空空荡荡,一屋子的书叫程隔云这个败家子捣腾得干净,一些送到他高中所读学校的图书馆,一些让程隔云扔掉。

  从前程隔云也在这里写日记,记录着自己最简单的喜怒哀乐。他父亲十分尊重他,从不翻看他的日记本,尽管他就坐在程隔云身边,尽管日记本有时被他故意敞开放置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