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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两种可能性(2 / 2)

“有白水吗?”

“有的先生,白水是免费的。”

“那麻烦给我来两杯白水吧。”文宇将面前的饮品单往桌子上一放,气定神闲的说道。

她这是第一次遇见来咖啡店只喝免费的白水,还一个人要了两杯的顾客。看见这人连纽扣的系错层和这不知道多久都没刮过的胡须,又联想到刚刚他不怀好意看自己时色迷迷的目光,让女服务员心里直呼反感,再反复确定了他不需要点其他东西之后,服务员才转过身要走。

“等一下。”

“先生,您还需要些什么?”

“哦,白水里放点冰糖,冰糖是免费的吧?”

“先生,冰糖一份10元。”

她强装着笑容道。

“那冰块总是免费的吧?”

“是的。”

“多加些冰块,谢谢,哦对了,可以顺便帮我拿一张白纸和一支笔吗?”

“……好的。”

接过服务员端来的冰水,他的眼神不断的扫视着咖啡厅内所有的女性顾客,他来这里的目的并不只是隔岸观火,因为他知道,不出半小时,李铁山的尸体就一定会被那帮警方发现,郑彬不出半个小时就会给自己打电话,哭着来求自己帮忙破案,这小子的秉性大学四年被他摸了个门儿清。

他来这咖啡馆的主要目的是找嫌疑人。

根据尸体初检,女被害人的死亡时间不超过20分钟,甚至下体处的阴道分泌液都没有干掉。凶手所选择的抛尸地点是公园中比较偏僻的草坪,平时这里并没有什么人过来,甚至人少时这个区域连路灯都不会开,这就证明凶手对公园周边的环境极为熟悉,并且也能侧面表示出凶手在20分钟的时间内不会逃的太远。

这个抛尸的地点没有监控摄像头,平日里也鲜有游人,是一个绝佳的抛尸场地,而凶手既然把出租车丢在了现场,这就证明她目前没有交通工具,抛尸之后,她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就是到门口打车离开现场,远走高飞;要么就是在案发现场附近潜伏起来,静观其变。

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在抛尸之后绝大部分都会选择逃跑,而文宇却觉得本案当中的凶手并不着急逃跑,因为他知道,凶手是个女的。

通常在发生强奸、杀人、抛尸案的时候,我们多数人的脑海里都会把这些关键词和精虫上脑的男人联想在一起,所以在警方接到报案时,第一时间便会去寻找目击者,根据案发现场和死者身上留下的痕迹以及目击证人所提供的线索,去寻找符合作案特征的‘男性’凶手,但凡是个正常人,他们都会这么想。

可是本案当中的案发现场的细节,就注定了这并不能用之前的老观点把它和寻常的强奸抛尸案相提并论。因为案发现场当中存在的诸多疑点,都侧面摆明了这凶手在逻辑上和常人的不同之处。

首先,被害人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尸体的状况表明在生前曾遭遇过暴力强奸的迫害,可是在她的身体上却并没有提取到男性在犯罪后留下的精斑DNA。遇到这样的情况,无外乎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就是文宇在现场对所有警察说的,凶手在强奸过程中有佩戴安全套,但显然,这种可能性在本案当中站不住脚,因为被害人下体处并没有安全套外层的润滑油,并且99以上的强奸案都是凶手精虫上脑所造成的‘冲动性犯罪’,谁会在精虫上脑的时候还会佩戴上安全套?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凶手佩戴安全套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他佩戴安全套的过程中被害人跑了怎么办?他又去找谁发泄呢?所以综合以上种种,第一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第二种可能性,凶手的思维就比较理智成熟了,因为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判定一起强奸案的罪名是否成立,取证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如果说被害人并不能把凶手留下的精斑交给检方,那定罪过程相对就会变的困难,而被害人现在已经死亡,凶手在强奸被害人之后不留下精斑,那八成就是不想在现场留下有关于自己的任何证据,给警方的破案带来困难!诚然,如果说一个女人在荒郊野外被人强奸后抛尸,现场没有目击者,没有安防摄像头拍摄下凶手的面目和罪行过程,甚至尸体上连凶手的DNA都没有提取到,你说如果碰上这样的‘三无命案’,警察就算是砸破了脑袋又能上哪儿找凶手去?

如果说警方没有在案发现场发现那台出租车的话,那么文宇八成就会认可这种可能性了。如果说凶手是担心自己的罪行被警方发现的话,连精斑的问题都能考虑周全,那又何苦把出租车留在案发现场呢,这不就成了现实版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吗?就算被害人身上没有你的精斑,可是出租车可在那停着呢,根据这台出租车,我不还是能找到你吗?

文宇觉得,这台出现在现场的出租车过于蹊跷,根本不符合凶手的行为逻辑,就好像是凶手故意留在现场的一样!‘他’巴不得让警方发现这辆出租车就是死者生前乘坐的出租车,然后根据出租车上发现车主证件来判断出凶手是谁,并且对出租车司机进行通缉!

这是栽赃,是嫁祸!